2025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考录取结果一般在7月下旬开始公布,并在8月中旬之前结束。具体的录取时间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有所不同,但大致的时间是相同的。
一、2025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时间因招生类型和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常见招生类型的录取时间:7月20号左右到8月中旬之前结束。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变动,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此外,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考生号)或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 “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查询” 处查询,或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订阅寄送信息通知。
二、2025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查询
登录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点击首页右侧的“录取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在查询页面中,考生需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录取结果。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网站查询: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找到“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点击进入“信息查询”子栏目,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录取结果”,然后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微信查询: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内点击菜单“招考服务”-“高考信息服务”-“信息查询”,选择“录取结果(统考)”或“录取结果(对口)”,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APP查询:下载并安装省教育考试院APP客户端,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通过电话查询
招生办电话:可拨打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查询。
省招办电话:也可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打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一、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址:https://www.aqmc.edu.cn/aqzs/
二、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困难生资助办法
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育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结合高校相关***等情况,现追加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预算,用于落实高等教育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具体预算见附件。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增加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具体包括:一是2024年,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二是2024年,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原奖励标准不变。三是2024年,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原资助面不变。四是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含预科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原资助面不变。
二、上述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现行渠道和分担方式共同承担。各地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有关要求,统筹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及时下达预算,督促省以下各级有关部门及高校及时做好相关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
三、各地要组织高校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工作。各地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要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四、各有关高校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用好国家奖学金原有奖励名额和此次新增奖励名额,统筹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高校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应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倾斜;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五、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请你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对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