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家庭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但需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的条件,即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基本生活费,而助学贷款申请在身份、学籍、贷款额度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限制,本文做了详细解答,来一起看看吧!
正常家庭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但需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的条件,即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基本生活费。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形式,申请条件和流程略有不同。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条件中明确要求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费用,但并未设定严格的贫困线,而是基于“经济困难”的弹性认定。
学生资格:
具有中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含本专科生、研究生等)。
户籍要求:生源地贷款需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在同一县(市、区)。
贷款类型与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最高额度为本科生每年16000元,研究生每年20000元。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学校申请,额度由银行和学校确定,本科生通常不超过16000元/年
助学贷款申请在身份、学籍、贷款额度等方面存在限制,具体如下:
身份限制:申请学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若父母因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学籍限制:学生需被教育部公布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等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户籍限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需在本县(市、区)。
其他限制:学生当年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不能已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