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衡水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衡水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衡水学院进行查询。
一、2025年衡水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衡水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衡水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衡水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衡水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衡水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衡水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衡水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衡水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衡水学院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hsnc.edu.cn
二、衡水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三章 转专业条件与要求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的大一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 一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品行端正;
( 二)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 专长;
(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四)符合转入专业所提出的转专业条件;
( 五)每名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 六)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 区、市)的学生,按专业 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可在所在专业类别内部 转专业,不能跨类别转专业;
(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 区、市)的学生只能申请 转入与本人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的专业(含兼招专业);艺术 类和体育类学生,在所在专业类别内部转专业,不能跨类别转专 业。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 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 二)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或应予退学者;
( 四)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者;
( 五)中外合作项目转入普通学科专业的;
( 六)普通类与艺、体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艺术类专业不 同类别间不得互转专业,同一艺术类别专业按不同录取规则录取 的不得互转专业。
第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在毕业学年之前提出转 专业申请,经批准可以转专业:
( 一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 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 继续学习的;
( 三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 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 业的。
第九条 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 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 格。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四章 转专业工作程序
第十条 各院系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接收专业、 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并以正式文 件形式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凡符合条件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 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衡水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所 在院系。
第十二条 学生所在院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签署审批意见, 将批准转出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下发至拟转入院系。
第十三条 拟转入院系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将考核结 果报学生处。
第十四条 学生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校 内进行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转专业通知下发至转 出院系。学生在接到转专业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完转入申请 专业学习的手续,逾期不办者,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