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学校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执行。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相互调剂。另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当地省份招生录取政策执行。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一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如考生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中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天津市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方案执行招生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空中乘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校在相关省市招生简章或登陆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九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机器人工程(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本科) | 工学 | 航空航天类 |
质量管理工程(本科) | 管理学 | 工业工程类 |
工艺美术(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产品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信息安全(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物联网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飞行器制造工程(本科) | 工学 | 航空航天类 |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通信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汽车服务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车辆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金属材料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德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物流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具体时间因省份、录取批次而异,本科批通常在7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规律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遵循分批次原则。全国各省份录取批次可分为提前批(含强基计划、专项计划等)、本科批(包含普通本科批、特殊类型招生)、专科批,时间跨度为7月上旬至8月中旬:
提前批录取结果:通常在高考成绩公布后10-15天陆续公布,包含军事类、艺术类、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本科普通批:多数省份集中在7月15日-30日开放查询,重点大学录取结果多在中旬后段公布;
专科批录取结果:一般于8月1日-20日发布,部分省份可能延迟至8月底。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隶属于天津市人民政府管理,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办,接受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学校始于我国与德国、日本、西班牙三国政府在职业教育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由原天津中德现代工业技术培训中心、原天津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合并组建而成。1985年建校即开始企业员工培训;2001年改制为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升格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17年被纳入天津市“双一流”大学建设体系;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秉承“崇实 求精 致良知”的校训,坚持聚焦工业发展需求,传承“工匠精神”,致力于培养“政治过硬、技能精湛、诚实守信、理性平和”的高级技师、一线工程师、大国工匠。
学校占地725.4亩,建筑面积35.95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9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余元人民币;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4个、省部级科普基地3个、与企业共建校内技术创新中心及联合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15个。
学校现有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等9大专业组群,建有“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设置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个、本科专业23个、高职专业16个,形成以工为主,工管艺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785名,其中:本科生9277名、高职生2422名、硕士研究生48名、留学生38名。累计培养本科毕业生8238名;社会培训规模近三年累计6万余人次。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66名,其中:正高级职称63人、副高级职称262人;博士学位143人,硕士学位499人;具有海外经历266人、企业工作经历299人。有外籍专家11人,特聘教授12人、客座教授66人。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部级教学团队7个;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22名。学校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曾获得职业教育领域第一个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实现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大满贯”。2019年以来,连续五年位居全国新建本科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前两名。
2016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45项、横向课题594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16项,授权专利1270项,立项科研经费2.37亿元。是天津市工程师学会、天津市工艺美术学会、天津市创造学学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数字化工厂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专委会秘书处单位。
学校形成了“以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为引擎,以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创新创业为支柱”的事业发展格局。主动对接产业发展,与大众、网易等龙头企业合作共建8个产业学院和2个省部级特色学院、实施重大产教协同育人项目 100余项,与400余家企业形成紧密合作关系。获批工信部“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外国专家局“天津市引智示范基地”、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构建起“政产学研资用”六元协同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获批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科技部“国家级众创空间”、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学校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从规划、设计、实施全方位支撑建设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在柬埔寨、尼日利亚分别设立澜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暨柬埔寨鲁班工坊和尼日利亚鲁班工坊;服务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帮扶贵州毕节、新疆和田、甘肃酒泉、河北衡水等地区职业院校,支持天津乡村振兴,学校获天津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1人获国家“脱贫攻坚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