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原则上不超过102%。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数、外权重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 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录取原则分别为:
音乐学、舞蹈表演、美术学、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等五个专业,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高考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积极推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按统一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第二学年分专业进行培养。2020年英语、商务英语按外国语言文学类招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按材料类招生。
第二十三条 涉及高考改革的省份(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如与当年生源省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制)及以上。
第二十七条 湖南省农村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六年制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九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三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体检在内的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湖南城市学院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城市设计(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人工智能(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智能建造(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智能制造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测绘类 |
舞蹈表演(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城乡规划(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经济统计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地理信息科学(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物联网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商务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美术学(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音乐表演(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音乐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风景园林(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交通工程(本科) | 工学 | 交通运输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建筑学(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土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网络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通信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复合材料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安全工程(本科) | 工学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工程(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测绘工程(本科) | 工学 | 测绘类 |
水利水电工程(本科) | 工学 | 水利类 |
城市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历史学(本科)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旅游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程造价(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体育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小学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工程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湖南城市学院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具体时间因省份、录取批次而异,本科批通常在7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规律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遵循分批次原则。全国各省份录取批次可分为提前批(含强基计划、专项计划等)、本科批(包含普通本科批、特殊类型招生)、专科批,时间跨度为7月上旬至8月中旬:
提前批录取结果:通常在高考成绩公布后10-15天陆续公布,包含军事类、艺术类、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本科普通批:多数省份集中在7月15日-30日开放查询,重点大学录取结果多在中旬后段公布;
专科批录取结果:一般于8月1日-20日发布,部分省份可能延迟至8月底。
湖南城市学院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从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学校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到省会长沙的高铁仅需半个小时。
学校前身为1970年创办的益阳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和1978年创办的益阳基础大学。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当时的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和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为湖南城市学院。学校遵循“品学兼修,知行统一”的校训精神,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2012年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跻身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2021年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9.25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5.23亿元。纸质图书藏书227万册,电子图书260万册。教职工1709人,其中专任教师1416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4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3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37人(次)。“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达54%。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学校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3868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构建了“1234”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即: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主线,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基础能力课程、专业能力课程、发展能力课程三大课程模块,达到“实基础、重应用、有特色、高素质”四个方面的培养要求。与企业合作建立了艾华学院、奥士康班、五矿二十三冶“订单式”班、远大住工学院等,采用校企“3+1”或“3+0.5+0.5”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级应用型人才。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5年超过95%。在湖南省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薪酬排行榜上近年一直稳居省属本科高校第一,先后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就业创业示范校”。学校被誉为“城建人才的摇篮”,优秀毕业生参与了国家体育场(鸟巢)、秦山核电站、沪昆高铁、杭州湾大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学校立足行业,服务区域,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城乡规划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城乡规划、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4个专业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风景园林、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体育教育等29个专业认定为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以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代表的40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获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153项。学校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6项。
学校坚持产学研用结合。拥有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等6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黑茶金花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城乡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等36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近年来,累计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60项。近五年横向科研经费超过7亿元,在湖南省同类院校中遥遥领先。获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和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24项;规划建筑设计成果获省部以上行业奖励150多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4项,是省内高校规划设计领域获奖等级最高、奖项最多的单位。学校主持制定的《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被住建部批准为国家行业标准,编制的“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获国际招标第一名。牵头成立了省级学会湖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设立的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入选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湖南城市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城市学刊》获“全国高校百强社科学报”“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合作交流成效明显。先后与加纳、新西兰、马来西亚、美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密切合作。荣获“马来西亚高等教育年度优质合作院校”称号。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评估获全票通过。与加纳海岸角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是全省同类院校中的第一所。
学校拥有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益阳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城市学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3家校办企业,2022年校办企业总产值2亿元。其中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8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学校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中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等400多家知名公司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实习基地协议等。与南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办了省内首个“乡村振兴规划学院”。与益阳市、嘉峪关市、长沙高新区、祁阳县等10余个政府部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021年,学校第四次党代会谋划了学校发展新蓝图,确定了“12345”发展战略。即,明确一个发展思路:学校未来发展要坚持“党建引领、固本强基、高质量发展”思路。激发两股发展动力:改革创新力和接续奋斗力。夯实三大发展基础:一本高校基础、“双一流”高校基础、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基础。转变四种发展理念:实现从办学规模扩张到内涵提升的转变,从教学型到教学研究型的转变,从以教为中心到以学为中心的转变,从传统管理到现代治理的转变。建设“五个新城院”:卓越新城院、创新新城院、效能新城院、智慧新城院、幸福新城院 。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攻坚克难不停歇,斗志昂扬向前走,为全面建设湖南城市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