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助学贷款的地点,因贷款类型和承办金融机构不同而有差异。若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需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部分地区细化到乡镇学区管理中心。
助学贷款办理地点主要取决于贷款类型,常见的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办理地点有所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具体来说,首次申请的学生,要与共同借款人(一般为父母等法定监护人)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例如,在周口市,川汇区的学生要到周口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工农路与莲花路交叉口路东)办理;郸城县的学生可前往郸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未来大道1739号)或郸城县第二高级中学(洺河北路南大门西侧)办理。各地办理地址可在当地教育局官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部分地区也会通过学校、社区发布通知。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则是在学生就读的高校办理。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此项业务,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就要到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学生需留意学校规定的申请时间,一般在秋季学期开学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办理,同时按要求准备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证、身份证等材料。
除了上述两种常见途径,部分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也提供助学贷款服务,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近的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咨询申请。办理前,务必提前了解各办理地点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顺利申请到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主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申请方法各有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方法:
首次申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打印《申请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及《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签订合同,领取《受理证明》,开学后将证明交学校资助中心录入系统。
续贷:登录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部分地区支持线上签约,无需到场;需线下办理的,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原办理地签约,再将回执交学校。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方法:
学生在入学后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填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与银行对接,学生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按约定将贷款划至学校账户,用于抵扣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发放给学生。
不同地区和学校的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申请前可咨询当地资助中心或学校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