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移民以非正常户籍迁移、空挂学籍等手段获取报考优势,严重破坏教育公平。2026年多地进一步收紧报名审核政策,厘清“非高考移民”的合法边界与政审界定规则,成为考生顺利报名的关键。以下从合法报考条件与政审判定逻辑两方面展开解析。
1.户籍与学籍的“双合规”要求
合法报考的基础是户籍与学籍的真实关联,不同身份考生需满足对应的时限与实质要求:
本地户籍久居考生:户籍在报考地出生即落户且从未迁移,如黑龙江明确“考生出生前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本省且考生户籍未外迁”,此类考生天然符合条件,无需额外证明。
户籍迁入考生:需满足“户籍+学籍+实际就读”三重时限要求。2026年黑龙江规定,普通迁入考生需具备3年本地高中学籍且连续实际就读3年,户籍与父母或本人落户满3年;因父母工作调动迁入的,需户籍与学籍满2年且实际就读2年。天津、广东等省份也执行类似“3+3”或“2+2”标准,杜绝短期突击落户。
随迁子女考生:需同时满足“3年学籍+3年实际就读”和“父母合法职业+稳定住所”双重条件。
2.户籍迁移的“合理性”依据
户籍迁移需基于正当理由,以下情形被认定为合法迁移,不构成高考移民:
父母为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或军队文职人员,考生随迁落户;
父母为当地引进的优秀人才,经人事部门确认后子女随迁;
父母因国家机关、国企工作调动落户,子女随同迁移;
因父母离异、病故等家庭变故,随法定监护人(原户籍为本地)落户。
这些情形需提供官方证明文件,如部队随军证明、人才引进批复、工作调动函等,确保迁移轨迹可追溯、理由合规。
3.实际就读的“真实性”核查
“人籍一致”是规避移民嫌疑的关键,政审中会通过多重手段核验实际就读情况:
核查学校考勤记录、课堂签到表、作业批改记录;
比对学籍系统与校园监控的出入校数据;
抽查家长社保缴纳记录与考生就读地的一致性。
4.特殊群体的“合规性”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等特殊群体需额外提供合规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民族成份审查表,确保民族成份与父母一致,无篡改痕迹;
华侨子女需提供华侨身份公证、国外居住证明等,且需符合教育部关于华侨学生报考的专项规定,避免“国际高考移民”中的“出口转内销”现象。
出现以下情形将被列为高考移民嫌疑对象,启动深度核查:
户籍迁移时间集中在高考前1-3年,且无合理迁移理由;
学籍在本地但实际在户籍地或其他省份就读(人籍分离);
父母无本地职业、社保记录,仅为子女落户购房(“买房落户式移民”);
考生为外省高中在读生,临时将户籍迁入本地报考。
实质判定的“核心准则”:
政审界定高考移民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不仅看材料表面合规性,更注重实际报考资格的正当性:
若考生户籍、学籍满足时限要求,但通过伪造社保记录、虚假租赁合同等手段获取资格,仍会被认定为移民;
即使材料齐全,但若查实考生未实际就读、父母无真实居住就业,属于“虚假迁移”,同样判定为移民;
对“国际高考移民”,重点核查外国护照持有年限、国外实际居住记录,杜绝通过短期移民获取国际生资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