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在江苏的录取分数线因录取批次、选科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本科和专科批普通类中,首选物理、再选不限的专业组最低分561分,其中04专业组(不限)586分、05专业组(不限)609分、06专业组(不限)561分等,首选历史、再选不限的专业组最低分568分,其中03专业组(不限)568分、02专业组(不限)611分、01专业组(不限)594分等。此外,投档时若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将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志愿顺序。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和再选科目要求 | 分数线 |
---|---|---|---|
2125 | 上海政法学院 | 01专业组(不限) | 594 |
2125 | 上海政法学院 | 02专业组(不限) | 611 |
2125 | 上海政法学院 | 03专业组(不限) | 568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和再选科目要求 | 分数线 |
---|---|---|---|
2125 | 上海政法学院 | 04专业组(不限) | 586 |
2125 | 上海政法学院 | 05专业组(不限) | 609 |
2125 | 上海政法学院 | 06专业组(不限) | 561 |
历史沿革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08年,成立于1956年的司法部上海法律学校(后更名为“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2024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