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在江苏的录取分数线因录取批次、选科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本科和专科批普通类中,首选物理、再选不限的专业组最低分594分,其中07专业组(化学)(中外合作办学)594分、08专业组(地理)604分、06专业组(化学)(中外合作办学)601分、04专业组(化学)603分、03专业组(不限)602分、05专业组(化学)613分等,首选历史、再选不限的专业组最低分594分,其中02专业组(不限)614分、01专业组(不限)594分等。此外,投档时若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将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志愿顺序。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和再选科目要求 | 分数线 |
---|---|---|---|
7101 | 西北大学 | 01专业组(不限) | 594 |
7101 | 西北大学 | 02专业组(不限) | 614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和再选科目要求 | 分数线 |
---|---|---|---|
7101 | 西北大学 | 03专业组(不限) | 602 |
7101 | 西北大学 | 04专业组(化学) | 603 |
7101 | 西北大学 | 05专业组(化学) | 613 |
7101 | 西北大学 | 06专业组(化学)(中外合作办学) | 601 |
7101 | 西北大学 | 07专业组(化学)(中外合作办学) | 594 |
7101 | 西北大学 | 08专业组(地理) | 604 |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