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在江苏的录取分数线因录取批次、选科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本科和专科批普通类中,首选物理、再选不限的专业组最低分588分,其中04专业组(化学)(中外合作办学)590分、03专业组(化学)605分、02专业组(不限)588分等,首选历史、再选不限的专业组最低分591分,其中01专业组(不限)591分等。此外,投档时若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将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志愿顺序。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和再选科目要求 | 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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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宁波大学 | 01专业组(不限) | 591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和再选科目要求 | 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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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宁波大学 | 02专业组(不限) | 588 |
2221 | 宁波大学 | 03专业组(化学) | 605 |
2221 | 宁波大学 | 04专业组(化学)(中外合作办学) | 590 |
宁波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启办学历程。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努力把宁波大学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办学过程中,宁波大学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关爱,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和海内外“宁波帮”人士、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