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在江苏的录取分数线因录取批次、选科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本科和专科批普通类中,首选物理、再选不限的专业组最低分512分,其中06专业组(化学)(中外合作办学)512分、04专业组(不限)517分、05专业组(化学)518分、07专业组(化学)528分等,首选历史、再选不限的专业组最低分519分,其中03专业组(不限)519分、01专业组(不限)532分、02专业组(不限)529分等。此外,投档时若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将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志愿顺序。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和再选科目要求 | 分数线 |
---|---|---|---|
4207 | 长春师范大学 | 01专业组(不限) | 532 |
4207 | 长春师范大学 | 02专业组(不限) | 529 |
4207 | 长春师范大学 | 03专业组(不限) | 519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和再选科目要求 | 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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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7 | 长春师范大学 | 04专业组(不限) | 517 |
4207 | 长春师范大学 | 05专业组(化学) | 518 |
4207 | 长春师范大学 | 06专业组(化学)(中外合作办学) | 512 |
4207 | 长春师范大学 | 07专业组(化学) | 528 |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研究型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学校前身为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创建的官立长春师范传习所,是吉林省师范教育的发祥地。百余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学校先后易名为长春府学堂、长春县立师范学校、吉长道立师范学校、吉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简称二师)、长春师范学校。1958年市政府在长春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长春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长春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