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如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方和外方院校以专业的形式进行合作,不是独立的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旨在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中外合作办学有利于加强中方大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培训,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不出国门享受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为教育改革提供新的思路,为国际教育合作提供中国特色解决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学科、专业应于国家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大局以及地区、学校需求相适应。国家鼓励在国内急需、新兴、薄弱、空白的学科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进入新时期,更应避免低成本、重复性建设,提质增效、内涵发展,促进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众多门类的学科/专业。不同院校、不同专业课程的考核重点、形式及成绩要求等有区别。各校自主招生,自定考核范围和标准。一般侧重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培养潜质,详见考试通知。
例:依据《哈尔滨医科大学-澳大利亚乐卓博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硕士合作办学招生简章》,入学考试科目设有英语(100分)、政治(100分)、专业课(100分),考试由学校单独组织,政治、专业课为开卷考试科目。
中外合作办学注意事项
建议有意申请中外合办人员重点关注这些方面
关注意向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
关注实际办学情况,尤其是教育教学质量高低。
关注学校的招生简章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
关注招生标准和招生计划。
关注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