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本项目中方与外方的毕业标准者,可同时获得颁发证书为:中方,普通高等本科教育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外方,艺术学士学位证书或商学学士学位证书(赴国外学习2年且达到加方学位授予要求者)。

(一)项目获批情况
“苏州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1年审核批准设立、苏州大学与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学历教育。依照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本合作办学录取批次为国家统招本科第一批次,费用为21600元/年(2019年调整为26400元/年)。2011年至今,项目连续招收11届本科生,总计招生786人,目前在校378人。
(二)项目办学特色
1、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制定具有国际化特色的课程教学计划。根据学科发展的特点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合作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本项目共引进维多利亚大学5门专业基础课和13门专业核心课程,并引进多达14门的专业选修课供学生选修;注重过程化教学;将双方先进成熟的课程教学计划有效整合。
2、重视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创新能力。邀请国内外学者和专家展开各种形式的专业学术讲座;紧密结合苏州开放性经济发展的现实背景,组织学生参观知名企业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学生国际化视野的培养与创新能力的提高。
3、引进外方优秀师资,实现双方资源的互补与共享。合作双方配备了优秀的师资力量,双方所有的各类软、硬件资源都对本项目学生开放,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实现了优秀教育资源的互补与共享。学校出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方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规范外方教师的聘用工作。
4、推进管理融合,调整项目联合管理办公室成员,确定教学管理会商机制,促进教学融合、学生事务管理融合。
(三)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
自该项目办学资格获得教育部批准以来,我校始终坚持依法办学,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第一批手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结果的通知》(教外综函(【2011】49号)等文件的 要求,在招生、收费、日常教学管理等各个方面规范管理。
| 项目名称 | 苏州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 ||
| 办学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宏 |
| 中外合作办学者 | 中方: 苏州大学 | ||
| 外方: University of Victoria, Canada(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 | |||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本科学历教育 | 学制 | 5年 |
| 每期招生人数 | 100人 | 招生起止年份 | 2011年-2029年(每年1期) |
| 招生方式 | 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 | ||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金融学(专业代码:020104H) | ||
| 颁发证书 | 中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 ||
| 外方:Bachelor of Arts(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 |||
| 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
| 批准书编号 | MOE32CA2A20111177N | ||
| 批准书有效期 | 2034年12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