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德合作办学项目,由丽水学院与德国阿兰努斯艺术与社会科学学院联合举办,聚焦“艺术疗愈”与“艺术科技”领域,培养艺术疗愈、艺术科技及艺术项目管理等国际化应用型美术人才。

德方合作院校为德国知名艺术高校(全球高校网4ICU排名第228位),以“艺术与科学融合”为特色,采用研究导向的教学模式。本专业开设艺术疗愈、艺术科技、欧洲当代艺术等领域国际化特色课程,并全程融入德语课程,德方教授参与授课及实践指导。采用“3+1”双学位模式:前两年及第四年在丽水学院学习,第三年赴德国阿兰努斯学院研修,完成学业可获中德双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顺应国家和地方文化发展重大战略,培养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开阔的国际视野,具备美术创作、艺术疗愈、艺术与经济、艺术与科技、艺术项目管理和自主发展等职业能力,熟悉国内外文化艺术机构的运营和管理,能够胜任文化艺术机构、康养机构和教育机构的应用型美术人才。
二、办学层次、学制与学费标准
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学制4年,28800元人民币/学年,在德方高校学习期间学费也执行该标准。
三、修读模式及颁发证书
采取“3+1”合作办学模式,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由双方共同设计制定教学计划,学生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语言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双方学士学位。
修读计划。第一、第二、第四学年在丽水学院莲都校区学习,由丽水学院教师和德方教师共同授课。学生除了完成专业课程学习,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德语强化课程。第三学年,学生赴德国学习,由德国阿兰努斯学院负责组织教学。
四、项目优势
(一)引进德国优质教育资源,强强联合,独立编班,高质量培养。
(二)中德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每学期均有德方教师讲授专业核心课程。学生可以享受中德两国的优质教育资源。
(三)设计专门的德语能力提升计划,实现学生专业素质和德语能力的全面提升,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知识结构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四)德国波恩市是欧洲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学生可以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直接体验中西文化多样性。
(五)本项目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在国外深造,“3+1”模式同时保证国内深造和就业不受影响。
五、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方式
(一)招生专业:美术学。
(二)招生计划:35人。
(三)招生方式: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六、艺术类专业考试
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
七、录取原则
录取采用各省(市、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的省统考成绩。录取条件、综合分计算方式、录取方式等均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规定的,考生综合分按照: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总分*750*50%+考生专业分/高考专业总分*750*50%来计算。按进档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同分的有位次号的按位次号排序,无位次号或位次号相同的按照术科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其他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八、注意事项
(一)在德国学习期间需自行承担签证(约1200元人民币)、保险(医疗和第三方责任险,约16000元人民币)、学籍注册费(一次性费用,300欧元约2500元人民币)及管理费(一次性费用,300欧元约2500元人民币)、国外生活费(房租6-8万元人民币,共约8-10万元/年人民币)等费用。
(二)进入本项目的学生在德国学习期间必须遵守阿兰努斯学院的有关规定和德国有关法律。
九、附则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 项目名称 | 丽水学院与德国阿兰努斯艺术与社会科学学院合作举办美术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 ||
| 办学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安 |
| 中外合作办学者 | 中方: 丽水学院 | ||
| 外方: Alanus Hochschule für Kunst und Gesellschaft, Deutschland(德国阿兰努斯艺术与社会科学学院) | |||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本科学历教育 | 学制 | 4年 |
| 每期招生人数 | 35人 | 招生起止年份 | 2025年—2026年(每年1期) |
| 招生方式 | 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 ||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1H) | ||
| 颁发证书 | 中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 ||
| 外方:Bachelor of Arts(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需赴外方学习1年) | |||
| 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
| 批准书编号 | MOE33DE2A20252425N | ||
| 批准书有效期 | 2030年12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