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齐鲁工业大学在各省的录取时间有所不同,也就是你报考齐鲁工业大学的志愿提交后半个月的时间。具体来说齐鲁工业大学高考录取结果在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不同的批次公布时间不同,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在的批次,登录齐鲁工业大学进行查询。
考生需登录齐鲁工业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网址请访问齐鲁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或首页,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齐鲁工业大学招生网址:(https://www.qlu.edu.cn/)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份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专业(类)+学校”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相应专业(类),因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2)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在其所选专业组内,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3)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分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后,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进档考生。
(3)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2025年音乐类(音乐表演)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统考技能项须符合学校各专业方向的具体要求。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后,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其中,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使用山东省2025年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成绩,唱法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或流行(通俗)唱法;音乐表演(键盘方向)使用山东省2025年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成绩,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或双排键。
(4)艺术类专业严格按照各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按照物理类、历史类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分物理类、历史类单独排序录取。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不予录取色盲考生。
3.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4.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分数照顾政策。
5.按专业类录取的考生,一年级不分专业,接受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第一学年末按本人志愿及相关规定在专业类内选择专业。
6.被录取为齐鲁工业大学菏泽校区各专业学生的就读地点为菏泽校区,其他专业就读校区以学校最终公布为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山东省: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生源省份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与设计类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与设计类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3)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且达到音乐类(音乐表演)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音乐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使用山东省2024年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成绩,唱法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或流行(通俗)唱法;音乐表演(键盘方向)使用山东省2024年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成绩,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或双排键。统考专业成绩不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要求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4)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严格按照各个省份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排序录取。
(5)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于色盲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分数照顾政策。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分数照顾政策。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自主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成才空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被我校(院)普通专业(中外合作、音乐类等形式除外)录取的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其中,菏泽校区学生可转专业范围限于菏泽校区内专业。转专业采用志愿优先、参考成绩的原则,在第一学年春季学期,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接收学院考核,择优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