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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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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专科(高职)财经类公办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C档)国家级骨干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江苏省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本校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3.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1.58-1.75米、男生身高1.72-1.85米;单眼裸视力0.7(含)以上( 环形视力表),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

  4.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

  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5.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语文和数学总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艺术类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体育类专业录取考对进档考生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

  1.本校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2.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办法确定。

  4.艺术类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办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