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浙江
2598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本科财经类民办独立学院

体检标准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