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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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4、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