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东
2003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
专科(高职)政法类公办

招生政策

  报考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与我院的专业特殊性,考生要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警察类专业(含文科类、理科类和高职类)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68cm,女生身高≥158cm;双眼裸眼视力≥4.4;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有碍警容的文身、刺字,无其他严重疾病;未婚;文科类、理科类女生比例不超过20%,高职类女生比例不超过30%。

  报考非警察类专业(含文科类、理科类和高职类)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视力不作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62cm,女生身高≥152cm,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有碍警容的文身、刺字,无其他严重疾病;未婚。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及学院警务化管理的需要,请男身高1.68米以下、女身高1.58米以下,双眼视力低于4.4的考生慎重报考警察类专业;男身高1.62米以下、女身高1.52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非警察类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院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要求考生思想进步,品德优良,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无虚假,志愿并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安全保卫和法律服务等工作。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