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外语语种:我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2.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3.男女生比例:我校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普通类考生录取规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第一专业志愿的,调整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第二专业志愿的,调整录取到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采用“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优先安排所有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相同时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当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其他志愿报考的考生。考生所报专业已满,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录取分为两大类: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和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
河南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备注:专业课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市、区)艺术统考成绩。
6.录取结果公布:各批次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