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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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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国家级示范国家级骨干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收费标准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费3300元/生·年;《会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0000元/生·年;民语言考生一年预科期间免学费,住宿费给予补助;住宿费实行:600、800、1000元/生·年三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