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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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制定的录取规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即将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排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委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报读我院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可选择参与我院与合肥元一希尔顿酒店校企合作订单班,其要求考生形象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2M,女生不低于1.6M。我院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及外语语种均无要求。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当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录取按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