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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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20%。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