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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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本科师范类公办
汉语言文学
专业介绍
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能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与汉语言文学相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语文教育,其培养对象是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