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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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收费标准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