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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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2018年普通高职各类专业学费年收取标准如下:口腔医学(含中外口腔医学)专业22000元;医学类专业15000元;药学类、社区康复及医学技术类专业9800元;护理类专业8800元;艺术类专业10000元;校企合作订单专业10000元;其他专业8500元每年(如有调整,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