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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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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CC、必测科目4C1合格及以上。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清”方式,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投档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将按照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进行专业安排。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3、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以传统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专业),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的要求,录取时对相关科目有一定的小分要求。

  5、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英语、日语等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6、报考我校艺术美术类专业(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考试,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达所在省(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江苏省外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按美术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以专业分投档省市,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江苏省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3门,按进档考生的专业分加文化分的总分由高向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照美术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7、上海、浙江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的选学科目设置要求。上海考生录取时在满足同一科目组要求的报考专业间按照录取规则进行专业调剂。浙江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录取。

  8、上海市艺术类实行线上合格考生按顺序志愿方式全部投档,对于全部投档过来的考生,按照计划数比例130%截取录取分数线,遵循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录取。

  9、我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外语应试语种限英语、日语。其余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10、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11、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