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四年 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金融学基本理论及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与技术,具有运用金融工程知识、使用软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在银行、证券、投资咨询等金融或非金融部门从事金融及其相关业务实际操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