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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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云南省教育厅
本科财经类民办

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1.72米、女生1.62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