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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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本科理工类民办

录取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全程公开,择优录取。

  (二)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三)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入学时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四)考生体检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六)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八)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4050px-4375px,男生4250px-4600px;五官端正、外貌清秀;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无斜视、无色盲;牙齿排列整齐、口齿清晰;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皮疹及色素异常;无纹身、无口吃、无腋臭、无晕船晕车;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的“O”型、“X”型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高考体检合格,达到《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