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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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专科(高职)政法类公办

招生政策

  第二章 招生政策

  第四条招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男女生招生比例为8:2,文理科兼招。

  第五条招收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生。

  第六条学院刑事执行和刑事侦查技术专业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其它专业为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黑龙江省报考提前批次的考生需参加省内统一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省外报考我院提前批次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的政策执行。

  第七条报考我院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疾病,其他要求执行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标准。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