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
(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我院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理,男生身高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6厘米,身体有残疾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二)公安专业:除按照《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2.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重度平趾足(平脚板),无口吃、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血压正常,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4.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一般不低于160厘米;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5.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6.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受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男性 | 女性 | ||
50米跑 | 1 | ≦9.2秒 | ≦10.4秒 |
立定跳远 | 3 | ≧2.05米 | ≧1.5米 |
1000米跑(男) | 1 | ≦4分35秒 | ≦4分36秒 |
800米跑(女) | |||
引体向上(男) | 1 | ≧9次/分钟 | ≧25次/分钟 |
仰卧起坐(女) |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