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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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本科农林类公办

公共事业管理

专业代码:
120401
学历层次:
本科
修学年限:
四年
学科门类:

专业介绍

文理兼招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咨询电话:13796992672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方法等方面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政府等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相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等领域基本理论知识和一般管理方法,接受基本管理素质和能力训练,具备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办公自动化、社会调查和公文写作技能。

三、专业特色:以“社会需求为引领,素质提升为核心,能力培养为根本,对接社会为出路”为专业指导思想,创新“3+1”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点(MPA),侧重培养宽口径、厚基础、跨领域的应用型管理人才。

四、核心课程: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财政学、公共政策、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非营利组织管理、政治学、社会学、社区管理、城市管理学、电子政务、秘书理论与实务、公共危机管理、社会保障等。

五、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健全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获取、更新和应用专业知识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社交能力以及较强的自学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交流能力。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等基本方法和手段,拥有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能够在公共事业管理领域把专业知识和具体问题结合起来,开创性地解决问题。

六、毕业去向:(1)政府公务员;(2)在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领域公共事业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和研究工作;(3)在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人事、组织、文秘、公关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