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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招生政策

辽宁省2014年高校招生政策解读

辽宁省招考办发布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全国统一考试仍于6月7日开始进行,今年辽宁省高考由估分报志愿改为知分报志愿后,在志愿设置上做了较大调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也调整到6月下旬进行,比往年略有推迟(去年为6月16日至20日)。
  考试科目:仍为“3+文/理综合”
  2014年辽宁省高考科目设置仍为“3+文/理综合”。
  “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3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外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满分为30分,听力部分考试得分不计入高考成绩,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
  外语科目成绩计算方法为:外语科目得分去掉听力部分得分乘以150/120后,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考试时间:6月7、8、9日
  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进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日期时间科目
  6月7日9:00-11:30语文、汉语文
  15:00-17:00数学
  6月8日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17:00外语
  6月9日9:00-11:30朝语文、蒙语文、藏语文
  志愿填报:6月下旬开始填报志愿。由于今年辽宁省首次由估分报志愿改为知分报志愿,因此今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比往年略有延迟。
  高考志愿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院校;专科提前批院校;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本科第一批B段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
  普通本专科均为平行志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三批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艺术类录取院校(专业)本科第一批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第三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
  体育类录取院校本科第一批次设2个有序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和专科(高职)批次均设3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各批次、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
  三本专科增加两次征集志愿
  辽宁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东大自主招生不再单独报志愿
  2014年,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纳入辽宁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学校不再另行组织填报),志愿填报在辽宁省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栏。东北大学将在2014年5月中下旬公布具体说明。
  投档比例:除专科外其他批次投档比例为120%
  各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辽宁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别划定。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含武警)院校招生、国防生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且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投档比例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0%进行,其他各批次(段),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高等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
  在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公安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
  在面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中,军队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
  省招考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各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投档比例按照学校“征集志愿”阶段招生计划数的100%进行。
  两所高校在一本B段录取
  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列入本科第一批B段录取院校,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先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参加B段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计划,则在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上述两所院校志愿实行平行投档,直到录满为止。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下60分。
  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下40分。
  为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特殊教育专业招生不受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限制,根据招生计划,在报考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不安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免费教育师范专业招生,列入本科提前批,录取后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