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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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音乐教育

专业代码:
670112K
学历层次:
专科(高职)
修学年限:
三年
学科门类:

专业介绍

一) 专业概况2003年5月组建“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05年6月成立“民族艺术系”,2005年9月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开设“音乐教育”专业,2008年2月学院进行机构改革和第二轮全员聘任优化资源整合成立了“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系”。2014年5月31日,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系更名为“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学院”。

(二)师资队伍

音乐教研室在办学过程中把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放在首位,努力积聚丰厚的人才资本教学团队现有23名专职教师、2名校内兼课教师、3名校外兼职教师、2名校外兼课教师。其中副教授2名、高级讲师3名、硕士研究生7名、在读硕士研究生2名,全体教师均已达到双师型教师标准。同时聘请蒙古国国际呼麦协会副会长傲都苏荣、著名歌唱家拉苏荣、内蒙古艺术学院硕士生导师额尔登布和教授、新疆阿尔泰呼麦冒顿潮尔传承人巴图巴雅尔、国家级潮尔道传承人芒来、道尔吉老师和乌珠穆沁长调传承人查干呼为我院客座教授进行授课,充分发挥本专业办学优势。

二、人才培养规格

总体目标:

掌握中小学音乐教师应具备的实践技能及理论知识、掌握地域特色民族民间艺术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相关知识,能够在中小学及幼儿园、少年宫、文化馆、社区、苏木乡镇机关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育、辅导及表演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知识目标:

(1)掌握音乐教育相关理论知识,熟悉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

(2)熟悉音乐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方法和基本原则。

(3)掌握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教案书写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

(4)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5)了解世界音乐文化和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历史。

(6)具备较好的音乐审美、鉴赏及音乐表演能力。

能力目标:

(1)基础能力: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

(2)专业能力:具备音乐类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具备钢琴演奏及伴奏能力。

(3)专业扩展能力:具备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核心能力:良好的音乐教育技能和较高的专业表演能力。

综合素质目标:

(1)思想道德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观点和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合作。

(2)文化素质:具有保护和传承民族音乐的意识、具有较全面的人文社科类知识,包括哲学、历史、文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

(3)业务素质:具有合理的音乐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了解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基础教育的发展动态,具有科学研究精神、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学识见解和学识水平。

(4)身体心理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品质、具有自我完善和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具备良好的团结协作意识和人际交往能力。

主要就业岗位:中、小学及幼儿园音乐教师。

相关就业岗位:社区、苏木乡镇机关等各级企、事业单位艺术教育工作者,艺术团体演员。

证书获取率:100%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蒙古标准音水平测试等级证书;100%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100%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三、课程设置

根据本专业自身定位及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特点,紧密结合职业岗位需求,以音乐类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为目的开发课程,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坚持课程教学与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相对接。

在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将本专业主要就业岗位定位为中、小学及幼儿园音乐教师,并根据此人才培养目标建设课程体系,在原先的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了《写字训练》、《教师口语》两门专业基础课。并将原来的《主修方向课》改为《技能选修方向课》,以音乐课教学基本能力为主修方向,以呼麦、长调、声乐、古筝、竹笛、马头琴等地区特色技能为选修,提高人文素养,完成地域特色民族艺术教育的课程体系,并为15门专业课程编写了课程教学标准。

核心课程:教育学、心里学、钢琴即兴伴奏、中小学音乐教学法、视唱练耳。

专业课程:主修课(声乐类:呼麦、长调、美声,器乐类:马头琴、古筝、钢琴、竹笛、萨克斯)、基础乐理、基础和声、基础钢琴、合唱与指挥、写字训练、教师口语、儿童舞蹈与创编、音乐欣赏、中外音乐史。

实训课程: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专业基础课实训、教育见习、综合实训、顶岗实习、毕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