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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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煤矿开采技术、矿山地质、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技术等专业。鉴于煤炭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不招收肢体残疾或高度近视的毕业生,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建议肢体残疾或高度近视的考生不宜报考以上专业。考虑到旅游、医学相关工作的特殊性,建议身高不足1.55米的考生不宜报考旅游管理、护理专业。

  3、根据省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及规定的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报考我院的考生。

  4、在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报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