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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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贵州省教育厅
本科医药类民办

体检标准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1.68米、女生身高1.58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