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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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本科财经类民办
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录取新生时不设定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录取按省(市、区)艺体类有关规定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