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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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
体检标准
注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考生,体检要求肝功能合格;不招色盲、色弱者;其他遵循国家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注册护理专业的考生,按语数外成绩分数择优录取。如已取得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须在注册入学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上报我院审核认证,审核通过后,则优先录取。体检要求肝功能合格;不招色盲、色弱者;其他遵循国家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