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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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南省
本科综合类民办

招生政策

  1.招生计划数:普通本科 4070名,专升本300名。

  2.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4.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5.凡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专业加试,山西省考生采用该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必须合格;安徽省考生采用河南大学在该省的专业加试成绩,专业成绩必须合格;凡报考我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加试,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