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能在各类药物研究机构、医药企业、医院、药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药物的研究与开发,药品生产、检验与管理,临床合理用药和医药经贸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四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