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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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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贵州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录取规则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2)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取。

  (3)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美术)专业认定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总分和专业成绩总分均达到省(市、区)划定录取分数线者,我校按专业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对考生的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协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特殊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九条 特殊专业要求:

  1.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身高要求:男:4250px-4550px;女:4000px-4300px;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视力(E型)表上不低于4.8;

  (4)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6)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肤色好、身体健康、身体匀称、性格开朗;

  (7)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

  2.空中乘务专业: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身高要求:男:4300px-4550px;女:4050px-4375px;

  (3)视力要求双眼裸视力不低于0.4;

  (4)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

  (5)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7)思想进步、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体匀称、性格开朗;

  (8)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

  (9)身体符合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

  3.护理专业:

  (1)女生身高不低于3875px,男生身高不低于4125px,五官端正;

  (2)口齿清楚,无残疾。

  4.建筑室内设计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

  第十条 新生报到及复查:

  1.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院批准,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包括体检)。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