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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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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南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英语。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课程要求。

  第十六条 我校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煤矿开采技术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定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的要求,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接受考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