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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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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委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招生政策

大专阶段奖助学金

  • 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由重庆市教委下达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

(三)国家助学金:

1.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生/学年。

2.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学年。

3.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学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规定,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生源所在地的区(县)教委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学院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在校学生人数的6%。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在校学生干部人数的10%。

(三)蓝天奖学金:评选范围为我院航空类各专业的在校学生,评选名额为30人/学年。

(四)院长奖学金:凡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或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

  • 专项奖学金

迪马将学金(由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评选范围为我院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的在校学生,评选名额为该专业在校人数的20%。

中职阶段资助政策

凡就读我校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可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的相应学费减免,共三年。另在校困难家庭的学生享受生活补助1500元/年,住宿500元/年/人,比例约为在校生的25%-30%,共二年。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