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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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在高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省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并进行录取。

  5、专业志愿分配按我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如果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志愿,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否则,做退档处理。

  6、录取结果的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7、新生入校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档案审核及文化成绩测试等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