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在进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另见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三条 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十五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铁道机车专业、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铁道车辆专业、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专业、铁道供电技术专业、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2、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旅客运输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65—1.72米,男生身高1.72—1.85米。
3、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65—1.72米,男生身高1.75—1.82米。
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考生:色盲、色弱限报;女生身高1.62—1.75米,男生身高1.72—1.85米;部分为订单培养。
5、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只招男生,色盲、色弱限报;部分为订单培养。
6、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铁道机车专业、铁道车辆专业、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专业、铁道供电技术专业、铁道工程技术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旅客运输方向)专业、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视力良好,辨色力正常,色盲、色弱限报。
7、对于订单式招生专业,按照与企业签署的订单协议所约定条件进行招生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我院统一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调剂到其他符合要求的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