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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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

收费标准

  (十一)学费将严格按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十二)学生公寓根据住宿人数与设施,收费标准为600--1200元/生年(由学校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