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3695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