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与计划数的比例不超过1︰1.2(平行志愿不超过1:1.05)。
第九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条 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则看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考生建议参考以下条件:
1、建议男、女生身高不在170—185cm、160—174cm之间的慎报(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分别在174—185cm和163—174cm之间,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行器制造技术男生身高165cm--185cm之间);
2、 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患有严重身心疾病,色盲色弱者慎报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物流专业、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国际游轮乘务管理、工业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直升机驾驶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
3、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须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4-174cm之间;
4、民航运输、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航空物流、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国际游轮乘务管理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4cm之间;
5、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为男性,无色盲、色弱,身高165-185cm。
6、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为理科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65-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
7、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为男性,无色盲、色弱,身高165-185cm。
8、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身体条件: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局91部I类体检标准。
(1)身高:男生170-185厘米,腿长不低于74厘米;女生162-172厘米;
(2)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10%之内;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未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无色盲、色弱;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4)无纹身或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无腋臭;
(5)无慢性肠胃道疾病、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6)无肾炎或血尿、蛋白尿;无肺结核;
(7)无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8)无晕车、晕船现象;无口吃、耳鸣现象;
(9)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10)无心血管系统疾病,血压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
(11)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飞行员背景材料调查按照民航总局民航发[2007]117号《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9、工业设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
10、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
11、因就业原因,建议考生年龄超过20周岁的慎报。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