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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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限制。
4、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入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5、录取方式:
(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专业志愿顺序满足专业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相关志愿满足考生要求。
(3)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志愿相近专业满足要求。